•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动态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发布于:2024-01-22 15:10:29

    温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文件

    市物协202401

     

    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2021年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后,市协会这几年来稳步推进认定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23年底,市协会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二级物业管理师认定获得同意批复。为确保所有工种都能顺利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市协会特此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和对象

    温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先期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和对象   

    1

    序号

    职业名称

    职业编码

    工种名称

    级别

    认定对象

    1

    保洁员

    4-09-08-01

    保洁员

    5、4、3

    面向社会人员

    2

    物业管理师

    4-06-01-01

    物业管理师

    4、32

    备注:2级为技师,3级为高级工,4级为中级工,5级为初级工。

     

    二、申报资格要求申报资格最终以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申报要求为准)

    保洁员资格要求:

    (一)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物业管理师资格要求:

    (一)四级/中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技工学校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二)三级/高级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含)以上。

    3)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8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2年(含)以上。

    6)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三)二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都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认定收费标准

    报名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人员,认定收费标准参照《关于增加技能鉴定收费职业(工种)的批复》(温发改〔2014〕178号)文件执行,其中五、四、三级二级收费分别为五级80/人次、四级100/人次、三级200/人次二级300/人次。

    四、联系地址和电话

    温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

     址:温州市莲花公寓1幢二楼(莲花路19号)

    联系人:郑小萍 

    联系电话:0577-88870687

    五、监督电话

    监督公开电话:0577-88870687

                 

     

                 

     

     

    温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24年1月22日

     

     

     

     

    温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241月22日印发


  • 温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办公地址:鹿城区游嬉大楼3楼304
    邮编:325000
    总机:(0577)88227023
    传真:(0577)88227023
    技术支持:温州捷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