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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于:2016-03-28 10:41:07

     

    问: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怎么处理?

    答:建设部110号文件第三十四条规定: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问:业主可不可以损害他人利益?

    答:国家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问:什么是业主在装饰装修时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答:(一)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损害或者违章使用电力、燃气、消防设施,在建筑物内放置危险、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

    (二)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

    (三)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

    (四)违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场地

    问:在物业管理区域业主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行为物业服务企业怎样处理?

    答: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问:对业主违反装饰装修行为的怎样处理?

    答:建设部110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规定的第五条禁止行为),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规定的第四点不得行为),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增加负荷)、第八条(改变卫生间、厨房间)、第九条规定行为的(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问:物业公司对业主违反装修规定没有及时报告怎么样处理?

    答:建设部110号文件第四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3倍的罚款。

    问:相关部门对物业公司报告业主装修违章没有及时处理怎么办?

    答:建设部110号文件第十八条  有关部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建设部110号文件第四十三条规定: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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